关于学校培训制度(精选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学校培训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心得),并将总结(心得)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培训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我县《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提高培训实效,使校本培训工作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培训考核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教导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校在职教师必须人人参加培训,保证出勤,出勤不足者不能参加考核。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起止时间、学时计算、考核办法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年制定计划报上级进修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学校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时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四、教师自学应有自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特规定如下:
1、学校出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2、新教师师傅履行工作职责,所结对徒弟能在短期内达到要求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3、对在各级教学比武中取得好成绩和在各级公开课中提供课或进行经验交流者培训成绩为满分。
4、教研组长履行职责,积极带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教师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写论文、写反思、档案整理规范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5、积极参加读书活动,除完成学校任务,所撰写的论文、案例、反思等入选学校编辑的专辑、专刊中,培训成绩为满分。
6、积极对教学实践进行反思,撰写教学论文、案例等获得县级以上奖项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六、学校将校本培训考核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考核成绩与教师学期工作量划和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校本培训不合格者,需要认真补课,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七、考核办法:
自评与考核组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的内容:师德师风、教育能力、教学水平、治学态度、工作表现、科研意识、继续教育和培养教师等方面。
定量考核:培训态度10分、学习表现15分、作业成绩25分,出勤考核25分、培训成效25分,总分为100分。
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由考核组负责评定。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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